内容提要:
1、优先支持“互联网+”、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国家双创区域示范基地的相关企业认定。
2、每市原则上推荐1家。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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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送2017年(第24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发改委(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3号,以下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和《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认定工作
(一)请各市对照《通知》规定的认定领域和重点,以及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择优筛选,认真做好第24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遴选和推荐工作。优先支持“互联网+”、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国家双创区域示范基地的相关企业。
(二)每市原则上推荐1家。没有具备条件企业的地区可不推荐。
(三)各地要指导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文件的质量。并对企业申报材料及附件(表)进行审查和复核,按照《通知》中附件3的要求,填报《推荐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及评价得分汇总表》和《××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核定表》。同时指导并与企业共同做好网上申报和初评工作,切实做到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一致。(2016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采用《国统字﹝2016﹞125号》表式,请进入邮箱:jssqyjszxsb@126.com下载,密码:123456abc。)
(四)各设区市经信委会同级市发改、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统一对推荐企业材料进行会审,并对其信用、税务以及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进行核查把关。
(五)请各地经信委于9月11日前会同同级发改委将申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采用u盘拷贝方式)分别报省经信委(纸质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电子u盘2份)和省发改委(纸质文件和申报材料1份)。《推荐企业技术中心领域审核及评价得分汇总表》和《××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核定表》发至电子邮箱:tangsj@jsetc.gov.cn。
二、2017年评价工作
(一)请各地通知当地国家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单见附件2)按照《工作指南》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汇总审核确认。于9月11日前行文将审核确认后的企业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省经信委。
(二)各地要指导企业将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电子文件附表通过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试用)报送。
附件:(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3号)
2、2017年参评企业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9日
附件2:2017年参评企业名单(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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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2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3 |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
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 |
5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6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7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
8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9 |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
10 |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11 |
苏州环球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 |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3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4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 |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 |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8 |
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 |
19 |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 |
20 |
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 |
21 |
江苏ab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 |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23 |
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
24 |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