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7年度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7〕138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培育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企业登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 (网址:http://www.jskjjh.gov.cn/)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
2、受理申请对象:
在南京市注册且持续3年以上,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公司,且尚未在主办、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科技企业。申报条件具体见省科技厅有关通知。
3、申请入库的企业向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入库企业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必须与《入库企业信息表》和系统所填内容一致,并按附件2要求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
4、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本辖区《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送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118窗口。
5、 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已纳入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入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对入库企业,根据其关键成长期的科技创新需求,省科技厅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择优支持其上市题材项目研发;同时,会同江苏证监局为已进入辅导阶段的入库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企业申报上市步伐。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