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来南京创业并在江宁区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申报人才项目已实现产业化且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或者获股权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可放宽1年。)
申报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旅游业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申报人须提供学位或学历认证。获得副高以上职称的须提供职称申报表、职称证书和行文批复。同时应具备下列2个条件之一:
1.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创业项目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优先入选。
申报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江宁区“3 3 3 1”主导产业体系要求,包括绿色智能汽车、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以及节能环保和新材料;文化休旅,软件信息、科技和金融服务业以及现代物流和高端商务商贸产业;未来网络、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
对具有海内外行业领军企业中层以上任职经历、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高额融资等情形的,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其中,新创业2年内吸纳备案社会风创投融资超过200万元的,经所在园区(街道)重点推荐,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
各园区(街道)可结合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对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不受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推荐参加区级评审。对各园区载体国资入股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所在园区(街道)重点推荐,予以优先支持。其中,获得“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并落户本区的,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其他由我区主办(承办)的重点创新创业赛事,经报区“创聚江宁”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其优秀获奖项目落户本区的(单项赛事最多择优推荐5个),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
对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双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经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资质认定的企业,和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专家创办的企业,在评审中给予优先支持。其中,企业年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经所在园区(街道)重点推荐,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
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宁“连续创业”。对在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或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创业公司、且创业项目在申报公司具体实施的,其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经所在园区(街道)破格推荐,可视同在我区“首次创业”。
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其不再担任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支持其“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在宁博士后申报本计划,投入创业项目的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含技术入股)。项目评审时,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予以优先支持。
扶持政策
(一)给予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50万元创业创新券。提供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按照《南京市江宁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规定,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或给予相应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三)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求,经区科创投集团评估后,给予不少于100万元股权投资。
(四)协助落实子女入学、医疗、落户、居留和出入境等配套服务。
(五)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市“创业南京”人才计划和区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
本扶持政策如与其他政策重复的,区内扶持部分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登陆江宁人才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cjgc.jnrcfw.gov.cn/login),进入“创聚江宁”人才工程申报系统注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