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关于做好2020年院士工作站复核确认和新建工作的函》(苏科机函〔2020〕64号),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的通知》,为做好江北新区 2020年度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二)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三) 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四)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五)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六)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七)合作院士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照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项目申报书(附件1)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最后一页),一式三份。
(二)请各产业平台、街道于4月30日前,将推荐函(附件3)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17732727@qq.com)。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高新路9号),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与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177327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