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积极申报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准博站”),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集聚,实现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及条件
市级准博站申报对象为南京地区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国家级博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以下简称“省级博站”)的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① 在南京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企业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
② 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③ 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开展技术领先、具有市场前景的博士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④ 能为博士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符合南京市“4 4 1”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设立市级准博站。
①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②《申请设立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
网上申报:
① 申报单位
登陆☟
“http://221.226.86.250/rm/wssb_towssblist.html”网站,按照《申报人员操作手册》(附件3)内容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区人社局进行审核。
线下申报:
① 申报单位向所在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② 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
③ 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并发文公布。
① 各单位对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在本地经济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较强主导地位,能够成为带动产业升级主导力量的创新型企业进行申报。
② 申报企业要按照重点突出、数据真实等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表中所列重要内容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并装订,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不超过20页。
③ 各企业请于2020年6月3日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和《申请设立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稿)报送秦淮区人社局(秦淮区中华路505号)。
联 系 人:卞凌云
联系电话:025-84556203
电子邮箱:294075087@qq.com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 《申请设立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
3. 《申报人员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