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高新区优化出台《苏州高新区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办法》,进一步引导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集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作为区域科技创新工作重要指标的“高企”,此次修订的高企培育政策里新增了一批奖励类别。“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我们一方面巩固好现在高企存量,通过新增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进一步鼓励区内到期需参加重新认定的高企积极做好高企重新认定工作;另一方面做好高企增量工作,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引入奖励,对2020年1月1日之后迁入区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后被认定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区科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了做好高企存量和增量工作,此次政策中更是通过新增奖励来引导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这次修订的政策中新增对连续2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6%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同时,对当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超过上年20%以上的国家高企,可适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区科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扶持力度,做到有所倾斜、有所侧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申报意愿,加快全区高企的集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自2015年以来,全区新申报高企数年均增长49.5%、净增高企数年均增长50.25%。2019年,全区新增省市高企培育入库企业299家,同比增长100.7%;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11家,同比增长75.8%,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70家,同比增长115.2%,均创历史新高。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拥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692家,位居全市第三。
“高企的培育将加快提升区内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高新区进一步做强苏州科技创新主阵地,挺进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积蓄创新动能、注入持续活力。”区科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