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常经信科技[2014]286号),现就做好2017年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经济规模。2016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新技术企业部分条件可放宽。
2)企业领导对技术进步工作高度重视,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保障,连续两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3%以上。
3)初步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企业技术中心应有一个懂管理、懂技术、能带领大家共同完成赋予企业技术中心基本任务的领导班子。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
4)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有优秀技术带头人。
5)企业技术中心具有科研、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企业自2015年以来未发生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走私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等情况。
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根据我市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保证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有关材料和附件在常州市经信委网站中查询下载,网址:jxw.changzhou.gov.cn/。申报材料包括:辖市区主管部门申报文件和《2017年申报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作为文件附件)、申报材料(一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联系人邮箱。
企业申报材料经辖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