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90号)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机构,切实发挥科技服务业对我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市科委启动2017年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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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培育超亿元的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依据其服务能力和绩效,择优给予20-3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申报机构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列入市科技服务业机构统计,2016年度服务收入近亿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近2年服务收入年均增长20%及以上,2年内须有以下举措之一提升服务能力:
1.具有专职服务团队,引进硕士以上服务人员5人以上;
2.新购服务装备、服务资源100万元以上;
3.取得国家(国际)门槛性服务资质;
4.主持国家标准或担任相关行业组织理事长(副理事长);
5.服务业务、服务模式等取得重大创新。
1.科技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报送至所在区(园区)科技局,经各区(园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市科委。
2.市科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依据专家对申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绩效的评估结果,择优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3.已享受本级财政同类补助的机构原则上不重复补助。
1.申报单位填写《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五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杜绝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3.各区(园区)科技局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全面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
4.申报材料由各区(园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并将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2)随同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委a118、a119窗口。
5.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