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市政府办公室《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聚焦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急需、能够有效补齐做强产业链的短板装备;产业化、市场化前景良好,能够快速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新兴装备;自主安全可控,能够有效支撑和服务智能制造的重大智能制造装备、系统和成套生产线。
二、申报对象
申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应是省内自主研发制造、在原理、结构、性能、功能等方面有明显创新突破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用户使用达到预期成效的产品,重大装备价值不低于50万元,关键部件应具备批量化生产能力。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如下顺序提交纸质材料: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
(三)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表(附件2);
(四)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报告书,具体内容包括: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2.申报理由
3.申请装备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同等装备技术指标水平
4.申请装备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开发背景、人才和技术支撑情况,开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关键技术及该技术的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原理、结构、性能指标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情况
5.申报装备的发展前景:市场定位、供需预测、市场份额、质量和档次、竞争优势
6.申报装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7.申报装备应用单位使用情况
8.申报装备的技术经济总体评价
(五)产品销售(开发)合同、对应开具的发票;
(六)依法成立的查新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不超过2年);
(七)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不超过2年);
(八)产品执行标准或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
(九)属于特殊行业的,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十)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当提交产品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
(十一)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情况;
(十三)产品生产现场及产品全景、关键部位照片、用户单位现场使用产品照片(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十四)用户报告或反馈意见;
(十五)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六)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十七)证明产品首创性和先进性的其他附件材料。
其中:(三)、(四)、(十三)几项材料提供电子版。
四、申报要求
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做好调查摸底,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初审把关和汇总工作。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版、汇总表、报我委装备工业处。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