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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镇江市经信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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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6年度镇江市经信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区发改经信委、财政局,镇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发展,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镇江市市级经济和信息化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6〕1号)、《镇江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3〕3号)(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16年镇江市经信类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企业或单位具备的实施条件不低于两个《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条件,依法诚信经营,无较重以上失信记录。

 

        详见2016年度市经信类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

 

      (一)注册登记和企业用户审核。由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或单位,7月5日--7月20日通过镇江市经信委门户网站(或镇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入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辖区发改经信委、镇江新区经发局进行审核。

 

        2. 尚未还清2011年和2012年度市级财政扶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偿使用资金本息的企业,不予申报。

 

      (五)项目审核和评审。请各辖(区)、镇江新区经信和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区级项目的审核工作。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项目网上评审和项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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