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2019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依托单位已纳入2019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