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区级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材料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
前 言
注意!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必须注意,如果在工商部门做了营业执照的变动后,一定要向科技部门咨询报备,否则影响高企的有效性。
简单更名
定义: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名称变更。
举例:企业股改了,名称增加了“股份”两个字,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未变动。
复杂更名(含重大事项变更)
定义: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的名称变更,以下称“复杂更名”。
举例: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了删改,特别是增加了主营业务的经营范围的。
另外,企业名称无变化但是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按“复杂更名”要求办理。
关于修定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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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科技局(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优化对企业的服务,结合近一年来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采取常年开展、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五。
2、201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材料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已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材料的企业不需重复提交。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操作流程
http://qr07.cn/fqh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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