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部署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扩散能力。
《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
——纵横联动,强化协同。加强中央与地方联动、部门与行业协同、军用与民用融合、国际与国内联通,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技术转移工作的衔接配套。
明确两步走的建设目标:
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布局:
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着眼于构建高效协同的国家创新体系,从技术转移的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出发,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布局。
《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重点任务:
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
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
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
支持企业牵头会同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技术交叉许可、建立专利池等方式促进技术转移扩散。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推劢技术转移。
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
加快发展技术市场;
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水平。
强化政府引导与服务;
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加快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
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
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
加强技术人才转移培养。
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引导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横向课题经费按合同约定管理。
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技术转移功能。
强化军民技术供需对接;
优化军民技术转移体制机制。
强化重点区域技术转移;
完善梯度技术转移格局;
开展区域试点示范。
加速技术转移载体全球化布局;
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行动;
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技术转移。
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
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特点,优化相关资产评估管理流程,探索通过公示等方式简化备案程序。
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完善适应新经济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释放激发创新创业劢力与活力。
以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类机构通过技术交易市场等渠道发布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深度挖掘。
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収挥社会舆论作用,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