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江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发布了
《关于取消江苏南瑞通驰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等89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江苏省89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其中南京9家企业进入名单
一直以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凭着“名声响、扶持大、认定简单”而备受青睐,但不要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就万事大吉,坐等享受优惠咯。
高企认定后管理不重视or没做好,分分钟会被摘掉“帽子”甚至追缴已享受的优惠!
多数时候,高企被“摘帽”,原因大多是诸如偷税、漏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实际上,有一些往往看似简单却经常被忽视的触发点也极有可能导致被“摘帽”。
01
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发科[2016]32号)规定:高企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提醒: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填报“年报”,需要填报的还有“季度报“、“半年报”等,而且要填报的政府系统不止一个,有科技厅、科技局、统计局……
填写报表时请自查填写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
2、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比例不低于60%;
必须如实填报,不能随意归集,如果被抽查到有误,那就凉凉了!同时在抽查过程中,税局是享有“一票否决权”的。
02
主动关注复核
已认定的高企,还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复核认定条件,企业应积极关注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知识产权等情况。
复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03
及时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04
异地搬迁
这里需要提醒的就是那些“异地搬迁”的高企小伙伴,不要以为主体走了“头衔”自然会跟着走啊,关于高企异地搬迁视搬迁程度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呢!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
完成整体迁移的,高企资格继续有效,编号和有效期不变;部分搬迁,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05
重点关注高企资格期满时缴交所得税
高企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高企资格有效期三年,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对企业事关重大,是一项需要长期维护管理的工作,高度重视、提前规划、有效管理,方能持续享受到它带来的福利!
常见的误区及解决思路
1.误:等到复审或者被抽查再突击解决
no!no!no!部分内容可以突击解决,那万一遇到无法短期内解决的呢,比如专利,高品收入……细化到每个月的具体工作中,确保每个月的财务数据都合理合规。
2.误:季报和年报无专人负责,无人审核
这不就是拍脑袋填数据么!现在是大数据时代,政府部门已经开始联网覆盖“大数据”了,随便填个数据系统马上自动就能检测出来了!
3. 误:专利等到技术成熟再申请
即便高企检查可以后期应付难道就不怕有竞争对手抢注吗?
4. 误:加计扣除随便单独申报
对应问题2,现在都是大数据时代啦,加计扣除也想拍脑袋决定!加计扣除不仅需和技术项目规划、财务数据匹配,同时在加计扣除归集方面也要注意是否正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