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专利,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我省项目参加评选的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知识产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除南京市以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详见附件2),此外还可通过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等多种渠道推荐。
(一)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
1.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包含市属、民办高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省教育厅负责部、省属高等院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的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以发明创造水平高、通过专利保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择优、足额申报;
2.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推荐单位按照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平台的“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网上申报系统(江苏省)”,自行建立子账号分配给申报单位(人)。申报单位(人)凭借分配的子账号登录系统,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上传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在线提交审核,并用a4纸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连同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其在线填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申报项目,于2018年4月27日前完成在线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省知识产权局。材料包括:(1)纸质版推荐函1份,写明推荐项目排序和各项目的推荐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2)装订成册的申报项目资料1份。
4.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对各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择优向国家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二)其他推荐渠道
1.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在组织项目向我局推荐申报的同时,要引导申报单位(人)通过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推荐渠道,争取推荐更多我省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
2.院士、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必须按照《通知》要求,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每个推荐项目资料各1份)报我局。我局对其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统一向国家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1.各地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本届专利奖评选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推荐组织工作,用足、用好各种推荐渠道及名额。同时,加强对申报单位(人)的业务指导,提高推荐质量。
2.材料统一以快递方式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报送的项目我局均不予受理。
3.《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联系。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