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提升我省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现将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4、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管理与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院校、科研院所,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4、具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申报程序
各地发展改革委组织初审,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中央企业经所属设区市初审后,可随同设区市申报文件合并上报(不影响本市申报名额);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组织本行业单位初审后向我委申报;各类高校统一归口省教育厅初审后向我委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请各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在申报材料附件上,请用标签纸贴在申报条件相关证明页上并加以简单注明。届时我们将按通知要求,集中逐一审核申请报告(具体时间我们将微信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相关同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电话联系凯发一触即发),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创新平台将不予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原则上各设区市每批次申报省级创新平台不超过6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不超过10个,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可单独申报1个。其他单位可申报1个,省教育厅可不超过10个。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个。
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对现有国家级基地平台进行分类梳理、归并整合。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的项目,统一命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为同国家保持一致,从2018年开始,我省省级工程中心更名为“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
4、各创新平台承担单位要认真编制《江苏省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1,并附光盘),填报《江苏省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光盘)。
5、各主管部门填报《江苏省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汇总表》。
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及光盘均一式两份。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必须用excel格式,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