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信电局)、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我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委负责受理全省软件和互联网类双创团队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软件和互联网双创团队申报时须符合《通知》中所提出的申报条件。同一团队向我委申报时不得再向省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其他类型双创团队。双创团队领军人才应为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
政策优惠:
1.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50万元或100万元。
对入选的双创团队,在已获得各相关主管部门给予 300 万元-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基础上,三年内省级财政给 予300万元-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 成员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如属世界一流水平的双创团队,或属由省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省级重大科 技创新平台急需引进的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博士,除科技副总类外,其他各类两年内 省级财政给予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补助个 人的不得低于50%(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不低于30%),并 不得抵扣工资待遇。科技副总类,由省级财政给予其派出单位5万元/人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2.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333工程”等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 待遇。
3.配套服务
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支持与服务。
项目类别:
2016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 博士三个项目。
1.双创人才
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
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 个类别。
2.双创团队
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软件和互联
网、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诺贝尔奖获得者、 外国院士、“千人计划”研究院等10个类别。
3.双创博士
双创博士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
医院创新、世界名校、科技副总、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等7个 类别。
申报受理:
1.双创人才
各市人才办受理创业类(除文化创业外)和企业创新类,省教育厅受理高校创新类,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受理科研院所创新类,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卫生创新类,省委 宣传部人才处受理文化创新类(包括文化创业),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受理高技能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2.双创团队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受理科技类,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省经信委受理软件和 互联网类,省教育厅受理教育类,省农委受理现代农业类, 省商务厅受理服务外包类,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卫生类,省人 才办受理诺贝尔奖获得者类、外国院士类、“千人计划”研究 院类。每个团队限申报一类。
3.双创博士
省人社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受理创业类(含世界名校类中创业的)和企业博士后类,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 处受理企业创新类(含世界名校类中到企业、科研院所创新 的),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县级医院创新类(含世界名校类中到 医院创新的),省教育厅受理世界名校类中到高校创新的和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省科技厅条件处受理科技副总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以上各类,除市人才办直接受理的外,其他类(不含省部属事业单位)在市相关部门报送省主管厅局前需经各市人 才办审核同意。
各市人才办和省相关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基本条件 评价、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初审推荐意见。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纸质申报材料于2016年7月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