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山市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20年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改综合奖补拟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期限为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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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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