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推动我省开展信息消费“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培育和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以及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从提升消费品质、增加消费品种、创建消费品牌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优化消费环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加快扩大和升级我省信息消费(遴选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推荐项目和培育名单。
请根据要求组织推荐当地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对照申报条件初审后,于4月26日前将推荐项目包括《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推荐意见函在内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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