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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相关补贴no.3|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部分)-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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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1、申请引导资金的天使投资机构应是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面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的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首期出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并承诺注册后三年内出资额达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

 

(2)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对苏州高新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资金比例30%以上。有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4)通过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原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天使投资机构网上备案。

 

2、被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相关指标截止时间以股权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1)属于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立5年以下的非上市高新区科技型企业;

 

(2)企业净资产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3)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原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上完成入库且入库通过时间在有效期内。

 

02
 
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要求的天使投资机构新完成向我区初创期科技企业投资后,可在投资期满一年(以被投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为准,受理时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后申请奖励补贴。引导资金按照天使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金额(限于货币出资)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新设立的天使投资机构在首次完成向我区初创期科技企业投资后满一年,另给予50万元的奖励补贴。

 

 

03
 
申报材料要求

一、机构需提供的基础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机构章程/合伙协议;

2.机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3.现阶段机构实收资本的证明文件;

4.现阶段机构所有已投资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增资协议、接受天使投资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阶段企业实收资本的证明文件、签订增资协议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其它所需材料。

 

二、申请奖励补贴涉及到的被投企业的相关材料:

1.被投企业的增资协议、现阶段企业实收资本的证明文件;

2.被投企业接受天使投资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投企业签订增资协议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被投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5.其它所需材料。

 

04
 
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要求:一式二份,做好目录、胶装成册

 

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8月12日前 (请尽量提前)

提交材料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苏州高新区科灵路37号)1楼;

 

咨询电话:沈澔 0512-68327305

区科创局:俞快 0512-68751549

 

附件:(点击下方文字即可下载

1.关于申请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科技贷款贴息后补助的通知

2:关于申请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保险后置补贴的通知

3:关于申请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投融资平台(投融资机构)后补助的通知

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部分)的通知

 

来源 / 苏州高新区科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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