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苏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具有较好的信誉,并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区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包括:
现行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
近三年内在各级主管部门科技项目计划中获得立项的企业;
苏州科技城及区内孵化器基地内的科技企业;
各级领军人才计划项目企业;
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
1.科技保险的险种包括:经中国保监会确定并现行有效的科技保险险种。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融资、企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供应链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2.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主动与科技部门联系,共同参与科技保险工作,组建专门团队开展业务,建立科技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做好科技保险服务。
3.参与苏州高新区科技保险工作的保险机构,须在苏州高新区备案,保险公司还应与相关保险经纪公司有明确的合作协议。
4.保险经纪公司在保前、保后及保险理赔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企业代言人作用,积极为企业作好咨询工作并设计保险方案,同时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工作。
保费补贴比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保费支出的30%予以补贴;投保其余险种的企业,按其保费支出的20%-80%予以补贴,研发类保险、环境责任及职业责任类保险和科技金融类保险补贴比率从高享受。(详见附件)
保费补贴限额:近三年内在各级主管部门获得科技项目计划立项的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其他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详见附件)企业每年申请出口信用保险的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各险种保险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参与保险的企业,须在付清保费后才可提出补贴申请,否则不予办理。
受理的科技保险合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未享受过区财政补贴的合同
1.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科技保险补贴申请表
2.科技保险合同复印件
3.保费发票复印件
4.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审核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各级领军人才企业、区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等)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8.近三年获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立项文件(企业申请补贴金额超过15万元须提供)等文件要求的材料
9.其他材料
材料要求:a4纸张,一式二份,做好目录、胶装成册;申请表上需加盖申请单位、备案的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的公章,装订顺序为:申请表、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若企业委托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则请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同时再提供各企业各险种补贴明细汇总表电子版。
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8月12日前 (请尽量提前)
提交材料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苏州高新区科灵路37号)1楼;
咨询电话:沈澔 0512-68327305
区科创局:俞快 0512-68751549
附件:(点击下方文字即可下载)
附件1:关于申请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科技贷款贴息后补助的通知
附件2:关于申请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保险后置补贴的通知
附件3:关于申请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投融资平台(投融资机构)后补助的通知
附件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部分)的通知
来源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