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支持培育企业引进国内外科技成果,经认定备案后每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优先支持培育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实施重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经认定备案后最高补助500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鼓励培育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2、对于培育企业的贷款项目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对培育企业提供最高50万元的无抵押便捷贷款。对培育企业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等发生的科技贷款利息支出优先给予贴息资助,每家企业每一年度最高贴息30万元,每一项目累计最高贴息50万元。对于购买科技保险的企业优先给予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一年度最高可补贴30万元。优先申报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项目,择优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补助,20-50万元的项目资助。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单个项目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天使投资项目发生损失的,最高补偿金额500万元。
8月17日前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我市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产业园等创新载体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且未达到10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100人。
(2)拥有较强的研发团队及创新能力,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当年研究开发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企业实施科研项目2项以上,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3)具有一支较强的综合管理团队,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形象,有强烈的发展意识和责任感,无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