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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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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区经信局、财政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及2018-2020年财政中期规划的通知》(宁财预〔2017〕450号),2017年10月20日前要确定部分2018年的专项资金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库,入库可执行项目总量要求不低于专项资金年预算的60%,资金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入库项目具备条件的直接转为项目单位可执行指标。按照新的预算编制要求和专项资金年度安排计划,现将2018年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重点

  

 

(一)支持智能制造名城建设

根据《南京市建设中国智能制造名城实施方案》,围绕大力发展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高端智能产品以及高标准建设智能制造企业,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攀升,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并用于:

1、智能制造高端企业引进奖励;

2、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补助;

3、智能工厂建设补助;

4、智能制造装备首台(套)补助;

5、智能装备升级及融资租赁补助;

6、智能制造系统凯发k8旗舰厅的解决方案补助;

7、智能制造企业设立(并购)海外研发机构奖励;

(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根据《争当江苏先进制造业排头兵行动计划》、《南京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行动计划》中明确的任务,围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高端化、规模化发展以及产业布局优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并用于:

1、集成电路专项补助;

2、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补助;

3、新兴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智能制造平台建设与发展补助;

4、优势产业关键技术突破项目补助(招标组织);

5、国家一类新药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产品补助;

7、工业设计融合项目;

6、重大新产品产业化项目补助;

8、新兴产业新产品重点推广、应用示范补助;

9、新获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补助及新主导制订国际、国家标准奖励(含智能制造);

10、物联网应用推广工程项目补助;

1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补贴;

12、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

13、百优民营企业成长项目;

14、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项目。

(三)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根据绿色发展要求,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制造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并用于:

1、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项目;

2、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二、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苏经信信用〔2017〕42号)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状况良好;

(五)《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资料上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报所属地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属企业(集团)可直接申报。

(二)项目申报资料,由市经信委各归口处室直接受理。项

目申报须对照《申报指南》中的有关要求,按类别进行申报。2017年以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各地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补助类重大项目原则上由各地适时进行现场核查,部分重大项目需进行专项审计。

(四)申报截止时限为2017年10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www.nj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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