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局,各产学研创新载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产学研创新载体的科技创新活力,推动我市产学研创新载体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现就开展苏州市产学研创新载体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苏州市产学研创新载体(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见附件4)。
二、评估办法
苏州市产学研创新载体绩效评估方案(见附件1)。
三、评估材料
《苏州市产学研创新载体自评报告》(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考评的基准时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共3年)。
四、评估安排
1.11月24日,下发绩效评估通知;
2.11月29日前,各载体开展自评工作并提交报告、ppt等相关资料,由地方科技局汇总后上报;
3.12月2日前,本地区科技局根据各载体自评结果结合载体实际运行情况,形成地方自评排序表上报;
4.12月6日前,完成现场答辩工作,形成综合评估结果;
5.12月底前,根据评估结果下拨后补助经费。
五、注意事项
本次绩效评估遵循市场化导向和公平公正原则,侧重于可量化指标的考核。已列入首批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载体,只评估不定档。评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苏州市产学研创新载体自评报告》(一式3份)、佐证材料分别成册。各载体务必于2017年11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各市、区科技局;各市、区科技局于2017年12月2日前报送将评估材料、初评意见和排序表,同时将所有评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yinhj@szkj.gov.cn。
六、工作要求
产学研创新载体的绩效评估是梳理被评估单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通过绩效评估,择优支持运行良好的单位,将推动我市对产学研创新载体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请各市、区科技局和各被评估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客观地反映各被评估单位评估期内的绩效及运行状况,促进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快速发展。
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将按“不合格”处理,所有评估结果将记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档案。
附件:
1. 苏州市产学研创新载体绩效评估方案
2. 苏州市产学研创新载体自评报告(模板)
3. 绩效评估评分表
4. 产学研创新载体名单(部分)
5. 载体建设运行情况调查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