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优惠
给予配套资金补助
申报要求
(1)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有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在我区缴纳税金。
(2)两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3)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在申请年度内符合申报的具体要求。
(4)申请类项目,同一大类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时间
10月2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