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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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一)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本年度将分三批集中受理。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
(二)为企业开展高企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须将为该企业鉴证的2项专项审计报告和近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省申报通知当批受理截止时间的1个月前送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申报企业于5月14日、6月13日、7月13日前完成网上材料的填报提交,并送相关科技部门与省网系统数据核对审核。
(四)各辖市区科技局于5月16日、6月15日、7月16日前完成各批次高企申报名单汇总并报送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含溧阳市、金坛区、常州国家高新区及武进国家高新区)。
(五)纸质申报材料正式稿(一式二份,确保正副本一致)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二份,用记号笔注明企业全称)请于5月29日、6月29日、7月27日前报送市高企协会,并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
三、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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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
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