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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第二批高企培育入库申报开始!-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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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栖霞区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高新园、南大科学园,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2018年栖霞区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在栖霞行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或申请)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6、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

 

7、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登陆科创服务大数据平台(www.51kjdata.com)——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系统(该系统3月13日之后开放),在线填写并下载打印《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与所属街道(高新园)联系,由街道(高新园)开放申报权限,提供用户名密码。街道(高新园)高企入库工作联系表见附件3。企业网上申报经审核后打印,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申报材料按照装订顺序简装一式一份后,提交到街道(高新园)。

 

2、街道(高新园)初审。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街道(园区)审核盖章后填写《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汇总表》(附件2)汇总报送区科技局。

 

3、专家评审。区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区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入库企业名单。

 

4、公示与入库。区科技局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截止时间

 

2018年栖霞区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各街道(高新园)于3月20日4月20日前,分别汇总后统一报送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工作要求

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的《栖霞区 2018 年主要指标二级分解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培育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提高申报质量,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完成入库企业数量。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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