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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京市栖霞区第三批高企培育库入库申报通知-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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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我区2018年上半年高企培育、申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现开展2018年栖霞区第三批高企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确保区培育库入库企业数量稳中有增,为2019年的高企申报工作打下基础。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在栖霞行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或申请)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数量不低于5项。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6、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

 

7、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二、申报材料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

街道、园区初审

专家评审

公示与入库

 

四、截止时间

2018年栖霞区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

各街道、园区于8月20日、9月20日、10月19日、11月20日前,分别汇总后统一报送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注:第三批高企入库填报平台预计8月6日开放。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按照此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培育入库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提高申报质量,按照2018年下半年分解的目标任务完成入库企业数量。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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