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崇川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崇川政办发〔2012〕27号)、《崇川区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崇川政办发〔2017〕6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崇川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年度区级科技计划包含崇川区科技企业“小升高”项目、崇川区科技企业“小巨人”项目、崇川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共三个类别(详见各类计划指南)。
二、资助方式
项目资金采取一次预算、分期拨付的方式。申报认定的科技计划项目,分两期拨付,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6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40%。
三、申报要求
1、扎口申报。崇川经济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各街道或园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负责扎口推荐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
2、材料要求及申报流程。企业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企业综合信息表》、《2018年崇川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具体指南有特殊要求以指南为准)连同电子版,经主管街道或园区审核盖章后,上报对应业务科室。
3、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织方式及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具体指南有特殊要求以指南为准),起始时间统一为2018年7月1日。
2、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材料务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谎报;
4、街道、开发区、园区负责所属企业、项目的资质审查和材料初审。
5、项目受理。区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内容将作为评审和合同制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18年度崇川区科技计划“小升高”、“小巨人”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崇川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
崇川区科技局 崇川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