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吗?专利审查可以申请加快哦!
通常情况下,发明专利申请大约需要1.5-3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被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平均需要6个月,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的审理周期也相对较长。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颁布施行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76号局长令,简称《办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可对相关专利进行优先审查,审查周期将大大缩短。新《办法》大大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简化了办理手续,优化了处理程序,进一步方便了申请人。比如,原先只能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现在,优先审查的对象扩展到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真可谓广大专利申请人和复审无效当事人的一大福音!
《办法》明确规定,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之日起:
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这么好的政策,实践中应当如何操作呢?
去年11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专利优先审查申请事项的通知》(苏知发【2017】193号)。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和应用,我们对相关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
一、适用优先审查的范围和条件
(一)专利申请或专利复审案件
必要条件
(1)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2)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启动实质审查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已发出受理通知书且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费。
(3)对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签章)。
申请理由(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二)无效宣告案件
必要条件
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申请理由(下列情形之一)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二、在我省办理优先审查申请的流程
(一)申请主体
1.在本省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可以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2.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二)办理流程
当事人准备优先审查申请材料——提交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审核盖章——当事人将审核盖章的材料面交或寄交南京专利代办处进行初审——南京专利代办处将相关文件扫描上传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审查员进行优先审查。
流程图如下:
(三)材料要求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1.《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并由全体申请人或本案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如存在同日申请,还需提供《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3.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4.符合《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证明文件,并由全体申请人盖章。
5.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专利复审案件优先审查
1.《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并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盖章。
2.符合《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证明文件,并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盖章。
3.专利复审请求费缴费证明。
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
1.《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并由全体专利权人或全体无效宣告请求人盖章,或者由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盖章。
2.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