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更好的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上报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1. 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的“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7月15日延后至2020年8月31日。
2. 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的“地方培育资金对2020年度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8月31日延后至2020年9月30日。其它“培育期内入库企业2019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地方培育资金对2018年度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等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不变。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上述调整时间,安排好本地区2020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