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突出主责主业,聚焦支撑创新发展、聚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三个体系,努力实现三个提升,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再出发,全省专利授权量、商标注册量、pct专利申请量、马德里商标注册量等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5件,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一、构建严格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加快法制建设。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要求,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等工作。做好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贯彻落实文件起草工作,及时提请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完善执法机制。出台《江苏省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统一全省专利、商标执法程序规范和自由裁量基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卷评查、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执法考核、信息公示等制度。全面推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技术调查专家”制度。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和行政裁决试点示范。支持地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
(三)提升执法效能。组织开展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加强日常执法,依法打击专利、商标违法行为,力争全年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推进部门联动执法协作,加强互联网、展会、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智能化。推动年内执法人员轮训全覆盖,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四)健全大保护工作格局。推进设立中国(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常州、南京、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快发展,推动徐州、南通保护中心加快建设。支持各地设立维权援助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构建覆盖各设区市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形成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网络。鼓励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落实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继续推行“正版正货”承诺,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二、构建支撑创新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体系
(一)优化政策措施。坚持质量导向、绩效导向,深入推行普惠性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加大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比重。各地要清理优化本地各项政策措施,与省局配套衔接;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环节的资助与奖励。认真做好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及第三届省专利发明人奖的评选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细化知识产权专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围绕我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细分产业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定期向产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推送分析结果;继续加大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施力度,新建10个左右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遴选60家左右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承担省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我省特色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优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园区继续开展专利导航工程。支持各地开展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标准融合发展试点。各地在做好省级知识产权各类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促进地方企业和产业不断升级壮大。
(三)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支持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高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等知识产权运营载体发展壮大,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新业务。扎实推进苏州、南京、无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重点城市建设,探索推广知识产权运营的新模式、新经验。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有利于激励创新和成果运用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推进军民融合试点入深入细,落实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国防专利申请受理窗口,促进脱密国防专利转化运用,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四)促进知识产权金融。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金融在江苏先行先试。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百亿融资行动”,优化完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评估、风险分担、投贷联动和质物处置机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支持各地创新举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三、构建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一)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顶层设计,形成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与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开通市级工作平台端口,整合各类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积极组织申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南京专利代办处、苏州分理处及各商标受理窗口业务能力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压减办理周期。有序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积极争取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支持,在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探索开展审查员实践活动,指导地方创新发展。
(二)发展社会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发布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继续推进服务机构“贯标”,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吸引高端服务机构进驻。支持知识产权评估、技术鉴定、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各类服务机构加快发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江苏自贸区内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提升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一)用好国际交流合作资源。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组织本系统业务人员出国培训和交流考察,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做法与经验。推动中欧、中美、中以等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载体建设取得实质进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合作,促进创新资源有效对接。
(二)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我省主要目标市场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事务技能的宣传与培训,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积极争取国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落户江苏,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动态和目标市场国知识产权状况的研究,编制发布“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国家的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引,定期汇总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指导企业有效规避涉外风险,妥善应对涉外纠纷。
(三)提升知识产权工作影响力。高标准谋划、高水平举办第十六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第五届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力争实现规模、质量、效果新突破。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无锡举办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奖颁奖典礼,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知识产权重要活动、重大项目落户江苏。支持各地举办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对外宣传,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影响力。
五、提升知识产权基础保障能力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省局与地方互联互通的项目申报系统、知识产权数据信息系统、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等,满足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要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力争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落实充足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配齐配强执法装备,促进尚未完成转隶的知识产权机构平稳转隶,并加强内部管理,加强配合协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针对系统内人员业务不熟的新情况,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建设,编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建设培训师资库,衔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轮训工作,分层分类推进全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成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大力推进网络在线培训,畅通远程教育平台,提高网络课程质量,为全社会提供便捷的培训服务。抓好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师考前培训等各类培训,大力培育实务人才。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支持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发展。推进长三角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开展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评审,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库,全面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三)加强知识产权宣传。紧扣知识产权中心工作,聚焦重大问题和热点事件,加强知识产权动态报道、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扩大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重点抓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节点的主题宣传,充分展示江苏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保护成效。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十大地理标志”公益调查。推动知识产权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
六、提升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能力
(一)抓好规划发展。全面梳理知识产权强省意见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阶段性目标完成。加快编制《“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部署。
(二)推进局省合作。全面总结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2019年度合作会商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组织起草2020年度工作要点,筹备召开局省会商会议,谋划启动新一轮局省合作,争取更多国家重大平台和优质资源落户我省。统筹做好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区和园区建设,指导地方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建设方案,争取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区建设项目,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优势区域。
(三)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按照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下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加强与科技、工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军民融合、执法协作等知识产权工作。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框架协议、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实施,组织参加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筹备召开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年会。各地要充分发挥本级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与组织协调,推进省委省政府和省局重点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强工作督导、协调,确保任务落实。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年度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落实,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与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主题教育期间整改到位的,持续巩固提升,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快整改,跟踪问效。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与服务对象保持“亲”“清”关系,确保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风清气正,为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再出发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