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孵育体系,提升创新创业载体服务能力,做好2017年度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资金奖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财教〔2017〕191号),请于12月4日前将2016年度地方财政对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说明(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项目受理单位——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未提交材料。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