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三计划四行动”总体部署,为做好2018年度中小企业人才培育工作,现公开征集服务机构参与“百千万”培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及基本条件
1、服务机构主要从各类院校、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化服务机构、省示范企业大学中遴选。
2、服务机构为在江苏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等业务;在江苏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注册运营时间不低于3年。无严重失信信息。企业大学以所属企业名义或与公益性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0家(事业单位和公益性服务机构除外)。
4、具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产业发展专业人才培训资格和从业经验,掌握丰富的课程和师资资源,课程研发能力强、培训方案科学,积累丰富的企业服务案例。具有优良的服务业绩和较高的知名度,有较为广泛的企业(家)资源,能充分组织调动企业人员参加学习。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较好地与各市、县主管部门协作开展工作。
5、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星级)平台、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单位、省示范性企业大学、省产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1、拟参与项目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2),认真撰写形成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书,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实施项目的优势以及拟申报实施项目的计划方案。
2、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注册在各市县的机构向市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经信部门审核筛选后报省经信委;省属单位(含省部属高校,省属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经主管部门推荐后,向省经信委申报。
3、省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及考察评估,确定2018年度培训项目实施单位。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反映单位基本情况和优势的材料,包括单位简介、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培训实训场所和条件优势,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资历背景等。
3、反映单位以往服务绩效的材料。包括近三年开展此类培训项目的情况,企业和学员的评价,获得的荣誉、资质或奖励以及其他证实本单位培训服务能力的材料。
4、拟实施项目的详细方案。根据2018年度全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重点目标任务,围绕领军人才、管理提升、转型升级、产业发展、创业创新五大类培训内容和有关要求(附件1),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包括:培训项目名称、课程设置及主要内容、拟请专家、主要对象、培训人数、培训课时、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经费预算、预期达到的成效、绩效自评价方法等。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一经发现,随时终止服务资格。已申报省经信委同类项目,且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不能申报。
2、拟开展的培训项目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天,每个培训班次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
3、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造假、违规等行为的,立即终止项目承办资格。
4、年度培训项目完成后,省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根据项目投入、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和绩效等因素,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5、各市及申报机构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改革处,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版。
附件:1、主要培训内容及有关要求
2、申报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