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类型
包括重点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项目、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优秀原创文化产品(“文创+传媒”系列)项目等。
二、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本市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内企业,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在本市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申报主体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金筹措能力较强。
2、省“民营文化企业30强”、省市文化科技重点企业、2016年度“金梧桐奖”获奖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3、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还未结项的,承担项目主体不能申报新项目;已获得2017年度政府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时间要求
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22日(截止日后申报平台关闭),各区项目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30日(截止日后初审平台关闭)。评审结果于9月公布。
重点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项目
项目要求
1、项目位于《南京市创意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发展规划(2016—2020)》第一批重点建设的秦淮老城南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功能区、鼓楼环南艺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建邺河西影音游戏广告功能区、玄武长江路文化休闲体验功能区、建邺滨江演艺会展体育融合功能区地域范围内。
2、项目符合所在功能区产业发展定位,聚焦文化产品和文化内容的创意、生产、传播和消费,对于充分发挥所在功能区综合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截止申报日整体进度不低于50%。
3、基建类项目不予支持。
扶持方式
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
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
项目要求
1、2017年全市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中“开工、竣工、落地、产出、做优”等“五个一批”项目。
2、项目聚焦文化产品和文化内容的创意、生产、传播和消费,截止申报日项目整体进度不低于50%。
3、基建类项目不予支持。
扶持方式
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3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优秀原创文化产品(“文创+传媒”系列)项目
项目要求
1、围绕南京特色文化,应用最新技术手段,开展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原创内容产品,依托新兴传媒传播,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2、截止申报日完成进度超过50%。
扶持方式
额度不超过该产品市场化投资30%的资金扶持,或者给予成本补贴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