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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产业类)-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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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管理办法》(宁委宣通〔2016〕30号、宁财教〔2016〕271号)和《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24号)等文件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包括重点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项目、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优秀原创文化产品(“文创+传媒”系列)项目等。
 

二、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本市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内企业,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在本市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申报主体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金筹措能力较强。

2、省“民营文化企业30强”、省市文化科技重点企业、2016年度“金梧桐奖”获奖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3、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还未结项的,承担项目主体不能申报新项目;已获得2017年度政府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时间要求
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22日(截止日后申报平台关闭),各区项目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30日(截止日后初审平台关闭)。评审结果于9月公布。
 

 

重点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项目

 

项目要求

1、项目位于《南京市创意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发展规划(2016—2020)》第一批重点建设的秦淮老城南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功能区、鼓楼环南艺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建邺河西影音游戏广告功能区、玄武长江路文化休闲体验功能区、建邺滨江演艺会展体育融合功能区地域范围内。

2、项目符合所在功能区产业发展定位,聚焦文化产品和文化内容的创意、生产、传播和消费,对于充分发挥所在功能区综合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截止申报日整体进度不低于50%。

3、基建类项目不予支持。

 

扶持方式

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

 

 

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

 

项目要求

1、2017年全市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中“开工、竣工、落地、产出、做优”等“五个一批”项目。

2、项目聚焦文化产品和文化内容的创意、生产、传播和消费,截止申报日项目整体进度不低于50%。

3、基建类项目不予支持。

 

扶持方式

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3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优秀原创文化产品(“文创+传媒”系列)项目

 

项目要求

1、围绕南京特色文化,应用最新技术手段,开展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原创内容产品,依托新兴传媒传播,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2、截止申报日完成进度超过50%。

 

扶持方式

额度不超过该产品市场化投资30%的资金扶持,或者给予成本补贴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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