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推动智慧无锡建设稳步发展,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智慧无锡建设与运营,根据《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信〔2016〕31号 锡财工贸〔2016〕1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发布2017年度无锡市智慧城市示范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
。
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智慧无锡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智慧无锡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重点支持我市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智慧城市建设相关领域中以社会化资金为主体,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建设,具有创新性、公共性、基础性和示范性的智慧应用项目。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市)范围内注册满一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近五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本通知支持的领域。
2、申报项目的投入资金必须不低于100万元,且提供第三方对申报项目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项目应在2015年1月1日到2017年7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在无锡本地有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已获得往年智慧应用示范项目奖励、或已享受过其它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cyzxzj.wuxi.gov.cn注册登陆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16年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纸质封面、目录、申请书、各附件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审核。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如申报材料不符要求或需补充完善,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需通过网络受理模块及时向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本次网上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开始,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24:00,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00。
按照评选结果,对入选的示范项目予以授牌和相应的资金奖励,并列入智慧无锡建设应用示范项目库。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无锡市财政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