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两聚一高”新要求,加快推进人才强市目标,聚天下英才推动我市产业发展,打响“人才扬中”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扬中市第六批“江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自主创业人才(a类)
(1)硕士学历以上,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且实际出资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企业引进人才(b类)
(1)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有原单位出具的准允在该企业兼职的人事证明;
(4)引进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并且本批江雁计划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补助,计划通过双创大赛复赛的直接确定为重点资助。
1、《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申请表》;
2、《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
3、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
6、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需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