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二〇一七年南京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经信科技[2017]20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发项目确认材料收取及办理时间
2017年12月4日-2018年3月30日(休息日除外)
二、研发项目确认材料清单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附件1);
(2)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分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附件2);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汇总表(附件4)。
三、研发项目确认办理形式
1、《二〇一七年南京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计划》(宁经信科技[2017]204号)所列项目企业,在研发项目确认材料收取及办理时间内,将研发项目确认材料清单所列材料1式2份装订成册,提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江东中路265号)a253窗口(电话:68505253),材料电子档同时发送至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2、企业补报研发项目除提交材料清单所列材料,须再提交“补报研发项目企业基本情况表及创新能力情况表”(附件3)各2份,并在研发项目确认材料收取及办理时间内,提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江东中路265号)a253窗口,材料电子档同时发送至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联系人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