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经信(发)委(局):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我委将开展2018年无锡市“省一、二级星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无锡市辖区内,凡符合《无锡市“省一、二级星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评定暂行办法》(锡中小改革〔2011〕14号)规定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机构)均可申报。
2.已被认定为省一星级的公共服务平台,可依照上述《暂行办法》中的条件,申报省二星级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按照《暂行办法》中附件1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电子邮件各一份,电子材料发至邮箱:wxjxwqyc@126.com。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县)、区经信部门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将文件内容要求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和机构主动申报,并对单位的申报材料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认真把关审核,于3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