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奖励办法》,为促进优秀专利成果转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为专利项目的专利权人。有多个专利权人的专利项目,原则上第一权利人应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县、区及县级市)单位或个人
2、申报评奖的专利为近5年授权的有效专利(2017年12月31日前授权)。
3、优先推荐以下专利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域的专利项目;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内企业的专利项目;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中获胜的专利项目;获境外授权的专利项目;专利权运用成效显著的专利项目。
三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将《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及其他《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申报材料》(附件2)3套(按顺序用a4纸胶装成册),以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件报送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为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属驻盐单位,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具备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推荐单位必须对项目及附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件一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处。
3、参评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