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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州市专利领航企业、专利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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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经济开发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培育我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不断提升企业专利产出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依据《徐州市专利领航企业、专利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开展2017年徐州市专利领航企业、专利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受理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统一申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根据《徐州市专利领航企业、专利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不低于指标要求分别推荐认定专利领航企业或者专利小巨人企业,特别是对申报领航企业的单位应进行严格筛选,推荐具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潜质且能起到示范效应的企业。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初审工作,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汇总后,填报《2017年徐州市专利领航企业、小巨人企业认定初审结果汇总表》,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根据《徐州市专利领航企业、专利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将初审结果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件各一份于9月28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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